罗虚代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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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年,英国北方罗虚代尔的一个法兰绒纺织厂,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的罢工斗争失败后,工人们一起商量补救措施,决定组织消费合作社。一年后,该消费合作社开始营业,主要业务是向社员出售面粉、黄油、茶叶、蜡烛等日用品。
这个合作社被命名为“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the Rochdale Equitable Pioneers Society)。该社的章程和会议纪要中,拟定了若干组织和经营方面的条款,作为合作社必须遵守的准则。虽然该合作社并非最早的合作社,却是公认的第一个成功的消费合作社,其合作原则被称为“罗虚代尔原则”,在该原则指导下,合作运动已逐步形成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世界性经济形式。
中文名 罗虚代尔原则
外文名 the Principle of Rochdale
别称 罗奇代尔原则
提出者 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
提出时间 1844年12月 因音译的不同,也可音译为罗奇代尔原则。
1843年,英国北方罗虚代尔的一个法兰绒纺织厂,工人要求增加工资的罢工斗争失败后,工人们一起商量补救措施,决定组织消费合作社。一年后,该消费合作社开始营业,主要业务是向社员出售面粉、黄油、茶叶、蜡烛等日用品。
这个合作社被命名为“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the Rochdale Equitable Pioneers Society)。该社的章程和会议纪要中,拟定了若干组织和经营方面的条款,作为合作社必须遵守的准则。虽然该合作社并非最早的合作社,却是公认的第一个成功的消费合作社,其合作原则也逐渐成为当时世界上各类合作社办社普遍遵循的规则,被后人推崇为合作社的典范。
1937年,国际合作联盟将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的章程和记录归纳为七个方面的内容:
- 、门户开放(入社自由);
- 、民主管理;
- 、按交易额分配盈余;
- 、股本利息应受限制;
- 、对政治和宗教中立;
- 、现金交易;
- 、促进社员教育。
另外还附加了四项如下:
- 、只对社员交易;
- 、社员入社自愿;
- 、按时价或市价交易;
- 、创立不可分的社有财产。
这就是“罗虚代尔原则”。